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穗財宣)昨日記者從廣州市財政局獲悉,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延續執行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4〕10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對2024年至2025年舉辦的廣交會,延續執行2023年廣交會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政策內容及清單不變。
《通知》明確,對2024年至2025年舉辦的廣交會,在商務部確定的展期內銷售的免稅額度內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每個展商在本年度展會展期內累計享受稅收優惠的展品類別、銷售數量或金額上限按規定執行。享受稅收優惠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汽車以及列入《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的商品。
由于《通知》對2024年至2025年舉辦的廣交會延續執行政策,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相關規定,對政策出臺前符合條件的暫時進境展品也可按規定享受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據了解,部分在2024年第135屆廣交會展期內達成銷售進口展品協議并符合條件的進口展商,已有意向申報享受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
市財政局表示,延續執行廣交會稅收優惠政策,對將廣交會打造成中國全方位對外開放、促進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平臺具有積極意義。首先,有利于發揮廣交會實現國內外市場聯通的重要平臺作用。吸引更多進口展商在廣交會展示新產品、新技術,拓展市場空間,促進貿易合作和溝通交流,助力廣交會成為中國全方位對外開放、促進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平臺。同時,有利于提升廣交會對全球企業,特別是“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的吸引力。促進貿易伙伴間的供需對接,加快推動廣交會成為國際合作橋梁和平臺,體現我國讓世界各國共享合作成果的開放格局。
(編輯: 吳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