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八路與南岸路交界路口,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在等待通過路口。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邱偉榮 攝
突出問題
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導致的超速現象十分普遍,事故頻發,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經過改裝、解除限速的電動自行車,時速可以達到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超過80公里。2023年以來,因電動自行車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達1500多起,導致數百人受傷、數十人死亡。
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居高不下,外賣等即時配送電動自行車亂象多發頻發,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影響城市面貌和城市形象。2022年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每年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都超過100萬宗。
違規停放充電仍然存在,火災事故時有發生。一些車主將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拿入電梯、在家中充電,帶來極大消防安全隱患。2023年5月,海珠區一棟民宅因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在室內充電引發火災,致5人死亡。
相關規定
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營者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處五萬元罰款;非法改裝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再次非法改裝的,最高處十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個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為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亂象,法規對駕駛電動自行車作了全面、細致的規定:一是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的規定。二是明確了安全教育的要求。三是應用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效能。四是對多次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電動自行車實行扣車。
法規規定: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以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以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仁宣
2024年9月27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待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公布施行?!兑幎ā饭?章55條,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管理作了全面規定,對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及電動自行車經營者、外賣即時配送等企業的義務和責任作了明確規定,對糾治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違章、火災等亂象作了剛性規定。日前,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就相關問題接受了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采訪。
記者:自2021年11月廣州電動自行車通行政策“由禁改限”以來,電動自行車數量呈井噴式增長,帶來交通和安全問題,請列舉一下存在的問題。
法工委負責人:根據市公安交警部門統計,截至2024年9月,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數量為540萬輛,目前仍以每天上牌約4000輛、每月上牌約10萬輛的速度增長。隨著電動自行車數量的激增,電動自行車違法亂象日益凸顯,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城市有序運行。
主要存在三個涉電動自行車突出問題:一是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導致的超速現象十分普遍,事故頻發,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經過改裝、解除限速的電動自行車,時速可以達到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超過80公里。2023年以來,因電動自行車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達1500多起,導致數百人受傷、數十人死亡。各大醫院創傷骨科患者中的60%至80%,都是因電動自行車超速等交通意外造成的。二是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不按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居高不下,外賣等即時配送電動自行車亂象多發頻發,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影響城市面貌和城市形象。2022年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每年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都超過100萬宗。三是違規停放充電仍然存在,火災事故時有發生。一些車主將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拿入電梯、在家中充電,帶來極大消防安全隱患。2023年5月,海珠區一棟民宅因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在室內充電引發火災,致5人死亡,教訓極為慘痛和深刻。2024年6月至8月,兩個月間廣州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近300起。
正是因為電動自行車亂象多、危害大,廣大市民群眾要求整治的呼聲很高,社會各界要求通過立法依法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的訴求越來越強烈,市人大常委會因此將制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列入立法工作計劃,通過地方立法解決電動自行車管理這一復雜民生問題。
記者:《規定》在制定過程中共收到12萬多條意見,市人大常委會是如何征求公眾意見的?
法工委負責人:電動自行車立法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因此,在立法過程中,我們特別注重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一是線上線下開展立法調查問卷,歷時18天,點擊量超過2000萬次,回收問卷5萬多份,參與者中有電動自行車的群體和沒有電動自行車的群體約各占一半,超過8成的贊同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二是召開數十場各類座談會、論證會,舉辦了專場的羊城論壇,全面聽取市民群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專家學者、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和電動自行車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及外賣騎手等相關從業人員的意見,還多次組織立法顧問、立法咨詢專家進行評估論證。三是結合涉電動自行車相關法律法規執法檢查,深入街道、社區、經營店鋪等開展近20場實地調研,現場聽取基層管理者、市民群眾的意見。四是通過58個基層立法聯系點、聯絡站及604個代表聯絡站廣泛征集民意,發動全市7200余名五級人大代表積極參與立法、收集群眾立法意見。五是在廣州人大門戶網站公開征求社會各界對法規草案的意見,頁面瀏覽和轉載量過億次。通過以上多種方式,我們共收到意見12萬余條。
對收到的全部意見,我們進行了匯總整理,逐條認真研究、充分吸納。比如:有意見認為,對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設定最長八年的有效期,限制了車主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實際操作也存在較大難度。此外,將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處罰納入社會信用管理過于嚴厲,建議要慎重。我們經過研究、論證后,吸納了這些意見,刪除了法規草案中的相關條款。還有意見認為,外賣等即時配送企業計算配送時限,未考慮外賣小哥上樓、等候電梯等情況,建議對企業科學合理設置配送時限提出要求。我們認真研究后,在法規中增加了相關內容。
根據社會各界的意見,我們對法規55個條款作了100多處修改。法規充分體現了社會各界的共識,是社會各界共同智慧的結晶。
記者:為迎合部分消費者需求,一些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故意留有非法改裝提速的余地,一些違規的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幫助實施非法改裝,為解決這一問題,法規作了哪些規定?
法工委負責人:非法改裝提速是廣州電動自行車最突出的亂象,也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為系統治理非法改裝提速,法規作了全鏈條的規定:一是強調電動自行車的防篡改要求,禁止生產、銷售留有非法改裝“后門”的電動自行車。廠家生產在廣州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軟硬件須具有防篡改設計,禁止為提升最高設計車速等非法改裝預留空間。同時,銷售者要查驗車輛的防篡改設計,留有非法改裝提速余地的車輛禁止銷售。二是禁止實施提升最高設計車速的非法改裝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破解防篡改設計、拆改限速器、更換大功率電動機等方式,使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設計車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每小時25公里。三是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留有非法改裝提速余地的電動自行車,及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強化源頭監管,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常態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防篡改設計及最高設計車速等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該產品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屬于缺陷產品的還要召回。同時建立責任倒查機制,規定公安交警部門嚴查上路行駛的非法改裝超速電動自行車,并將相關信息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實行倒查。
記者: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要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法規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法工委負責人: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給交通安全乃至城市安全帶來很大安全隱患,法規對這種行為予以嚴懲,明確規定了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營者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處五萬元罰款;非法改裝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再次非法改裝的,最高處十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個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對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所造成的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還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增加了車輛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擴大損害的風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性質、情節、危害后果等情況,為他人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如果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記者:對整治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超速、逆行等道路交通違法,作了哪些規定?
法工委負責人:為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亂象,法規對駕駛電動自行車作了全面、細致的規定:一是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的規定。包括:按照道路交通信號通行、在非機動車道內最高行駛時速不超過十五公里、不得逆向行駛等。二是明確了安全教育的要求。電動自行車車主在注冊登記時要參加不少于二小時的交通法律法規學習。強調未滿十六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并細化了學校、學生父母對學生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的義務。三是應用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效能。規定公安交警部門可以使用電子技術監控、測速儀等設備,收集、固定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證據。查處超速駕駛的要查明原因,因非法改裝導致超速的,將信息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倒查。四是對多次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電動自行車實行扣車。電動自行車有三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車主或駕駛人經公安交警部門通知后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扣留車輛。
記者:廣州有近80家外賣即時配送企業,法規對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義務及企業對外賣騎手的管理,作了哪些規定?
法工委負責人:我們充分聽取了外賣即時配送平臺企業和部分外賣騎手的意見,多次邀請他們參加立法座談會。外賣騎手是電動自行車的主要使用者,更容易發生超速、闖紅燈、逆行等交通違法。為減少即時配送引發的交通亂象,法規明確規定了外賣即時配送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義務及對騎手的管理責任:一是企業要守法、合理確定配送時限和路線。按照遵守交通規則、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考慮騎手步行、等候等因素,設定配送時限、路線。二是企業要定期對用于即時配送的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車輛存在非法改裝的,應當停止使用、恢復原狀。三是企業要加強對騎手的交通安全管理。定期組織騎手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督促依法駕駛電動自行車。對一個星期內有闖紅燈、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三次以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騎手,企業要實行派單管控。
法規還規定,對不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的企業,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一個月內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騎手人數超過騎手總人數百分之十五的企業,將處以行政處罰。
在對外賣即時配送企業的義務、責任作出規范的同時,法規也為企業合法開展經營活動提供了服務保障。如:明確政府在規定電動自行車限行路段時要考慮外賣等民生服務行業電動自行車的通行需求,公安交警部門要優化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登記的業務辦理流程等。
記者:近期,各地發生了一些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引發廣泛關注,法規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作了哪些規定?
法工委負責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是極大的安全隱患,對此,法規規定: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進入電梯轎廂,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以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以及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明確由消防救援機構依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進行查處。同時,還要求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服務人、業主委員會、村(居)委會等及時勸導、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避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記者:龐大的電動自行車數量背后,還衍生出幾個需要解決的問題:在哪走、在哪停、在哪充電,法規對此作了哪些規定?
法工委負責人:法規在對電動自行車通行、停放、充電等作出全面、具體規范的同時,也明確要求完善電動自行車相關配套設施,為群眾依法、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提供便利和服務。一是保障有路可走。規定既有道路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設置非機動車道,新建、擴建道路按照相關規范設置非機動車道。要求政府部門完善非機動車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二是保障有地可停。明確電動自行車停放設施要納入新建居住項目配套,對既有居民住宅小區設置停放場所和規范停放作出指引,還規定政府相關部門在道路兩側科學劃設電動自行車臨時停放區。此外,還引入社會力量,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建設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停車場,為公眾提供電動自行車有償停放服務。三是保障有電可充。要求區政府評估本轄區電動自行車充電需求,結合實際制定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布點計劃,相關部門推動建設適應群眾需求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并采取措施推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換電模式。
(編輯: 吳嘉祺)